大连刑事会见律师

-王熳

188408275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要件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9日 来源: 大连刑事会见律师   http://www.rafcjfls.cn/
产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申请房地产评估时,应先填写评估申请书,并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协议书,若委托他人代理评估事宜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单位办理评估时,应提供有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报告、装修明细和固定资产明细帐目等资料,及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办理评估时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装修明细等有关资料。

联系电话:18840827515

全国服务热线

1884082751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