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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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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不动产管辖 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

添加时间:2022年5月25日 来源: 大连刑事会见律师   http://www.rafcjfls.cn/

  宋,大连减刑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合肥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不动产管辖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不动产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单纯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物权纠纷,不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涉外的专属管辖有哪些情况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

民法典对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没有作出规定,房屋买卖交易未交接房屋的,要先办理房屋资质,并且由买卖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分割、合并协议;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房屋时未交接房屋的,要办理房屋资质,然后再由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登记时要提交申请书、房屋权益证明等的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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