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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注册条件 卖房子被中介忽悠收了定金可以反悔么

添加时间:2022年6月24日 来源: 大连刑事会见律师   http://www.rafcjfls.cn/

 宋,大连减刑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合肥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产中介公司注册条件

房产中介公司注册条件

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产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中介公司的注册条件是比较简单的,需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以及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还要有规定数量的经费,必须要有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卖房子被中介忽悠收了定金可以反悔么

一、卖房子被中介忽悠收了定金可以反悔吗

如果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那么定金是无法退回的,但是如果合同是以欺诈、胁迫等方式,签订的,那么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主张返还。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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