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泉,三亚减刑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合肥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取保候审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取保候审期间不一定能办居住证,取保候审期间能不能办居住证需要详细到当地的派出所去查询,因为我国每个省份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在有些省份,对涉嫌犯罪的这些外地市民是有可能不会办理居住证的。例如,合肥市政府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就是: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如果在取保候审之前就已经办理好了当地的居住证的话,一般不会因为取保候审就撤销居住证的法律效力,至于说想要在取保候审期间去办理居住证的话,能否通过建议还是详细到当地的派出所去查询比较好。因为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
一、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不停止案件的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强奸罪不一定判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
来源: 三亚知名著名资深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Tags: 取保候审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